企业名称 |
黑龙江兽研利思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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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生产许可证号 |
(2016)兽药生产证字08053号 |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
91231282MA18WD6K80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张军 |
企业负责人 |
张军 |
生产负责人 |
高彬 |
质量负责人 |
程玉杰 |
生产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肇昌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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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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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 |
农业农村部兽药GMP工作委员办公室、肇东市畜牧兽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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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举报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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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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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施、设备管理不规范 中药提取车间无重蒸馏及酸沉淀设备。 二、记录和报告不规范 企业生产鱼腥草注射液4.9万支,但未查到鱼腥草(鲜药材)的购买记录。化验室有过购买对照品的记录,但购买量不能满足日常检验需求。氟苯尼考注射液(批号18030101)含量测定项下,液相色谱图中系统适用性实验分离度、理论板数等关键信息缺失。无尘埃粒子检测仪,缺少2016~2018年洁净区尘埃粒子和微生物限度检测记录及报告;只有2018年6月的空气净化系统使用记录。 三、企业人员管理不到位 化验员不会效价、菌种传代和细菌内毒素操作。微生物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检测需求。库房中用于口服液灌装的免洗洁净瓶不符合洁净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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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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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已监督该企业限期整改。企业已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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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9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