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有关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有关要求和标准,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6月16日,农业农村部重点对部政府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实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我部政府网站符合合格标准。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要求,进一步完善我部政府网站有关功能,抓好网站内容管理与考核工作,强化网站日常运维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监测无死角、政府网站达标。
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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