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氧乙烯(35)蓖麻油
Juyangyixi(35) Bimayou
Polyoxyl(35) Casto r oil
本品为聚氧乙烯甘油三蓖麻酸酯,其中还含少量聚乙二醇蓖麻酸酯、游离乙二醇。本品为1mol甘油蓖麻酸酯与35mol环氧乙烷反应得到。
【性状】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糊状物或黏稠液体;微有特殊气味。
本品在乙醇中极易溶解。
相对密度 本品的相对密度(附录0601)为1.05~1.06。
黏度 本品的运动黏度(附录0633第一法),在25℃时(毛细管内径为2.0mm或适合的毛细管内径)为570~710mm2/s。
酸值 取本品5g,酸值(附录0713)不得过2.0。
皂化值 本品的皂化值(附录0713)为65~70。
羟值 本品的羟值(附录0713)为65~78。
碘值 本品的碘值(附录0713)为25~35。
过氧化值 本品的过氧化值(附录0713)不得过5。
【鉴别】(1)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聚氧乙烯(35)蓖麻油标准品的图谱一致(薄膜法)。
(2)取本品的水溶液(1→20),滴加溴试液,溴试液即褪色。
【检查】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使溶解,依法测定(附录0631),pH值应为5.0~7.0。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0g,加水50ml溶解后,依法检查(附录0901与附录0902),溶液应澄清无色;若显浑浊,与3号浊度标准液(附录0902)比较,不得更深;若显色,与橙黄色1号标准比色液(附录0901第一法)比较,不得更深。
环氧乙烷和二氧六环 取本品1g,精密称定,置10ml顶空瓶中,精密加超纯水1.0ml,密封,摇匀,70℃放置45分钟。作为供试品溶液。量取环氧乙烷300μl(相当于环氧乙烷0.25g),置含50ml经处理的聚乙二醇400(以60℃,1.5~2.5kPa旋转蒸发6小时,除去挥发成分)的100ml量瓶中,加入前后称重,加入相同溶剂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环氧乙烷对照品贮备液。精密称取1g冷的环氧乙烷对照品贮备液,置含40.0ml经处理的冷聚乙二醇400的50ml量瓶中,加相同溶剂稀释至刻度。精密称取10g,置含30ml水的5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精密量取10ml,置5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环氧乙烷对照品溶液。取二氧六环适量,精密称定,用水制成每1ml中含0.1mg的溶液,作为二氧六环对照品溶液。取本品1g,精密称定,置顶空瓶中,精密加环氧乙烷对照品溶液0.5ml及二氧六环对照品溶液0.5ml,密封,摇匀。70℃放置45分钟。作为对照品溶液。量取环氧乙烷对照品溶液0.5ml置10ml顶空瓶中,加入新鲜配制的0.001%乙醛溶液0.1ml与二氧六环对照品溶液0.1ml,密封,摇匀,70℃放置45分钟,作为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照气相色谱法(附录0521试验。以聚二甲基硅氧烷为固定液的石英或玻璃毛细管色谱柱,起始柱温为50℃,维持5分钟,以每分钟5℃的速率升温至180℃,再以每分钟30℃的速率升温至230℃,维持5分钟(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进样口温度为150℃,检测器为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温度为250℃。平衡温度为70℃,平衡时间45分钟,取系统适用性试验溶液1.0ml顶空进样,流速20cm/s,分流比为1:20。调整仪器灵敏度使环氧乙烷和乙醛的峰高为满量程的15%,乙醛和环氧乙烷的分离度应至少达到2.0,二氧六环峰高至少应为基线噪音的5倍以上。分别注入供试品溶液及对照品溶液1.0ml顶空进样,重复进样至少3次。环氧乙烷的3次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得过15%,二氧六环的3次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得过10%。按标准加入法计算,环氧乙烷不得过0.0001%, 二氧六环不得过0.001%。
环氧乙烷含量(百万分之)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At为供试品溶液图谱中环氧乙烷的峰面积;
Ar为对照品溶液a图谱中环氧乙烷的峰面积;
Mt为供试品溶液中被测物的称量量,g
Mr为对照品溶液a中被测物的称量量,g;
C为对品溶液a中环氧乙烷的加入量,μg。
二氧六环含量(百万分之)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Dt为供试品溶液图谱中二氧六环的峰面积;
Dr为对照品溶液a图谱中二氧六环的峰面积;
C为对照品溶液a中二氧六环的加入量,μg。
环氧乙烷对照品贮备液的标定 取50%氯化镁的无水乙醇混悬液10ml,精密加入乙醇制盐酸滴定液(0.1mol/L)20ml,混匀,放置过夜,取环氧乙烷对照品贮备液5g,精密称定,置上述溶液中混匀,放置30分钟,照电位滴定法(附录0701)用氢氧化钾乙醇滴定液(0.1mol/L)滴定,用聚乙二醇400作为空白试验校正,每1ml氢氧化钾乙醇滴定液相当于4.404mg的环氧乙烷,计算,即得。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附录0832第一法A)测定,含水分不得过0.5%。
炽灼残渣 取本品1g,依法检查(附录0841),不得过0.2%。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
砷盐 取本品1.0g,置于坩埚中,加硝酸镁六水合物乙醇(95%)溶液(l→50)10ml,缓慢加热,蒸发乙醇,至灼烧,若有炭化物残留,加少量硝酸,继续灼烧。冷却后,加盐酸3ml,水浴加热至残渣溶解,依法检查(附录0822第二法),应符合规定(不得过百万分之二)。
无菌(供无除菌工艺的无菌制剂用) 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1101),应符合规定。
细菌内毒素(供注射用) 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1143),每1mg聚氧乙烯(35)蓖麻油中含内毒素的量应不得过0.012EU。
【类别】药用辅料,乳化剂和增溶剂等。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