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尼美舒利分散片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NIMESULIDE DISPERSIBLE TABLETS |
拼音名 | NIMEISHULI FENSAN PIAN |
药品类别 | 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镇痛药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异形片。 |
药理毒理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 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 的氧化反应有关。 |
药代动力学 | 据报导,尼美舒利通过口服吸收,服药后l~2小时达到最大血药浓度,半 衰期为3~5小时,6~8小时仍能持续作用。 本品几乎全部通过尿液排泄,即使多次服用也不会出现积累现象。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 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半~1片),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按病情 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2片),日服二次。儿童常用剂量 为5mg/公斤体重/天,分二至三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 上所列的剂量。 |
不良反应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 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 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 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 (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禁忌症 | 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活动性消化道出血、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 清除率<30毫升/分钟 )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 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 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 率减少服药的剂量。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 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 检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 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 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
儿童用药 |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 药剂量。 |
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可能与阿司匹林、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有交叉反应,因此,对这些药 物过敏的病人禁用;本品为高度蛋白质结合药物,所以可能置换其它蛋白质结 合药物;并用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 科检查。 |
药物过量 | 目前尚未见报导,在过量服用的情况下,可采用支持疗法进行解毒。 |
贮藏 | 密封,干燥处保存。 |
包装 | 0.1g |
有效期 |
主要成分 | |||||||||
通用名 | 尼美舒利 | ||||||||
化学名 | 尼美舒利 | ||||||||
拼音名 | |||||||||
英文名: | NIMESULIDE | ||||||||
CAS No. | 51803-78-2 | ||||||||
结构式 | |||||||||
分子式 | |||||||||
分子量 | |||||||||
规 格 |
相关说明书 |
尼美舒利干混悬剂、尼美舒利颗粒、尼美舒利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