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盐酸阿扑吗啡注射液 |
曾用名 | 去水吗啡 |
英文名: | APOMORpHINE HYDROCHLORIDE INJECTION |
拼音名 | YANSUAN APUMAFEI ZHUSHEYE |
药品类别 | 其他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带黄绿色的澄明液体,遇光渐变成绿色。 |
药理毒理 | 本品由吗啡分子中去除一个水分子而得,其结构与多巴胺相近,具有激动多巴胺 第2受体(D2)作用,国外(据MARTINDALE)有用于帕金森病的诊断和处理,认为有助于控制“开 关”现象。在国内,本品主要用于催吐,它可直接兴奋催吐化学敏感区,前庭中枢亦受到刺激,运 动可增加本品的催吐作用。此外,阿扑吗啡尚有镇定作用。 |
药代动力学 | 口服作用弱而迟缓,皮下注射后成人在5~10分钟、小儿在1~2分钟开始催 吐作用。在肝内代谢,由肾脏排泄,其中有极少量以原形排出。 |
适应症 | 中枢性催吐药。主要用于抢救意外中毒及不能洗胃的患者;常用于治疗石油蒸馏液 吸入患者,如煤油、汽油、煤焦油、燃料油或清洁液等,以防止严重的吸入性肺炎。 |
用法用量 | 皮下注射。成人:一次2~5mg;小儿按体重0.07~0.1mg/kg;极量:每次5mg。 不得重复使用。 |
不良反应 | ①中枢抑制的呼吸短促、呼吸困难或心动过缓;②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 ③昏睡、晕厥和直立性低血压等;④快速或不规则的呼吸、疲倦无力、颤抖或心率加快,以及中枢 神经刺激反应。 |
禁忌症 | 下列情况宜慎用或禁用:心力衰竭或心衰先兆,腐蚀性中毒,张口反射抑制,醉酒 状态明显,已有昏迷或有严重呼吸抑制,阿片、巴比妥类或其他中枢神经抑制药所导致的麻痹状态, 癫痫发作先兆,休克前期。 |
注意事项 | ①皮下注射5~10分钟后先出现恶心、面色苍白、继而发生呕吐;②交叉过敏, 对吗啡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对阿扑吗啡也常过敏;③禁用于士的宁或误吞入强酸或强碱等腐蚀 剂的中毒,因其可加重士的宁中毒的程度,以及使受腐蚀的食管损害加剧;④对麻醉药物中毒的病 人,由于中枢已被抑制,本品常难奏效,甚至可能加重其抑制作用,故不适用;⑤为提高疗效,注 药前应先喝水,成人250ml;⑥给药过程中可出现血清催乳素浓度降低;⑦阿扑吗啡遇光易变质, 变为绿色者即不能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尚不明确。 |
儿童用药 | 幼儿对阿扑吗啡的易感性增高,应慎用。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衰弱患者对阿扑吗啡的易感性增高,应慎用。 |
药物相互作用 | ①先期服用止吐药,可降低阿扑吗啡的催吐效应;②对中枢神经系统起抑制 作用的吩噻嗪类镇吐药与本品伍用,可导致严重的呼吸和循环抑制,产生不良反应或延长睡眠;③ 纳络酮可以对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对中枢神经与呼吸等的抑制;④在服用口服避孕药期间服用本品, 可使本品镇静作用减弱。 |
药物过量 | 用量过大可引起持续性呕吐和中枢抑制,纳络酮能够对抗本品的催吐作用及对中 枢神经与呼吸等的抑制,可用于解救过量中毒。 |
贮藏 | 遮光,密闭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主要成分 | |||||||||
通用名 | 盐酸阿扑吗啡 | ||||||||
化学名 | (R)-6-甲基-5,6,6a,7-四氢-4H-二苯并[de,g]喹啉-10,11-二酚盐酸半水合物 | ||||||||
拼音名 | YANSUAN APUMAFEI | ||||||||
英文名: | APOMORpHINE HYDROCHLORIDE | ||||||||
CAS No. | |||||||||
结构式 | |||||||||
分子式 | C17H17NO2·HCl·H2O | ||||||||
分子量 | 312.80 | ||||||||
规 格 | 1ml:5m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