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牲畜二维码耳标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保证牲畜二维码耳标质量,顺利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我部决定近期开展牲畜二维码耳标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时间和范围
(一)抽检时间:2010年8-9月。其中,8月份进行样品采集,9月份进行检测。
(二)抽检范围:原则上抽检已按合同供货的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期间生产的成品耳标。不足部分可抽检2009年10月前的耳标。
二、抽样要求
(一)抽样数量:每个牲畜二维码耳标生产企业猪、牛、羊耳标各100套左右(每套都含主标和辅标)。
(二)抽样方法:请各抽样单位按照牲畜二维码耳标抽检号码(见附件)于8月31日前将抽检的二维码耳标样品以快递方式寄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区、市)兽医部门要督促各抽样单位按时完成抽样寄送工作。
三、检测内容
(一)检测项目
1.牲畜二维码耳标厚度、大小、重量、颜色等外观检测。
2.牲畜二维码耳标结合力、耳标头拉升断裂力等强度指标检测。
3.牲畜二维码耳标字迹附着力、磨砂试验等激光刻痕深度检测。
4.其它必要的检测。
(二)检测结果
1.检测结果依据《牲畜耳标技术规范》、《牲畜耳标管理规范》(农医发[2006]8号文的附件1、3)以及我部有关规定进行判定。
2.检测结果将通报各地,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发布。
四、其他事宜
我部不定期开展的耳标抽检结果将与此次抽检结果一并发布。
附件:牲畜二维码耳标抽检号码
联系人:李扬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458559191430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16室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信息处
收件人:李扬
邮 编:100125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