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阶段动物养殖方式和养殖条件下,兽用抗菌药仍是养殖业生产的必需投入品,在防治动物疫病、提高养殖效益、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抗菌药使用还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现象,容易产生耐药性问题;细菌耐药性又会加剧药物滥用,导致残留,危害动物产品安全。对此,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正在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逐步禁止某些高风险抗生素品种的使用,持规范兽用抗菌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鼓励和支持推广“无抗养殖”模式,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一是逐步禁止高风险抗生素品种的使用,对目前使用的抗菌药、药物饲料添加剂,采取风险再评估、安全再评价工作,对高风险、有安全隐患的产品,禁止使用,逐步健全完善我国允许使用兽用抗菌药清单制度。二是持续强化兽用抗菌药的监管工作,针对批准使用的兽用抗菌药,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用药能力。三是鼓励和支持推广“无抗养殖”模式,“无抗”的理念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无抗养殖”在有些养殖企业尝试,但相对于我国目前的养殖方式、养殖条件和养殖水平来说,推广“无抗养殖”还需要市场自由选择、政府鼓励支持和社会意识提升等共同作用、共同努力。
下一步,我部将充分考虑委员建议,一方面继续加强已批准使用抗菌药的监管工作。另一方面重点抓好抗菌药逐步禁用和“无抗养殖”推广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做好制度设计;二是继续实施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安全性研究,持续开展兽用抗生素风险评估,及时淘汰存在安全风险的品种。三是鼓励和支持抗菌肽、微生物制剂、中药提取物等新兽药研发,提高评审效率,加强相关新产品、新技术储备,及时将证明安全有效的产品纳入允许使用范围,鼓励推广使用。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无抗养殖知识,提高养殖者质量安全意识和养殖防病能力,提高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的意识,形成社会共治氛围。五是加强“无抗养殖”技术研究,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有能力的企业先行先试“无抗养殖”模式。六是会同财政、保险等有关部门,从国家层面研究“无抗养殖”支持政策,对成熟的技术予以推广,对相关企业予以奖励补贴等。
农业部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