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 | 磺胺间甲氧嘧啶片 |
曾用名 | |
英文名: | SULFAMONOMETHOXINE TABLETS |
拼音名 | HUANG'AN JIANJIAYANG MIDING PIAN |
药品类别 | 磺胺类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药理毒理 | 本品为长效磺胺类药物。对非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化 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沙门 菌属、志贺菌属等肠杆菌科细菌、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 菌、流感嗜血杆菌具有抗菌作用。 磺胺类药物为广谱抑菌剂.其作用机制为在结构上类似 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性作用于细菌体内的 二氢叶酸合成酶,从而阻止PABA作为原料合成细菌所需 的叶酸,减少具有代谢活性的四氢叶酸的量,而后者则是细 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酸和脱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 物质,因此抑制了细菌的生长繁殖。 |
药代动力学 | 本品口服后经胃肠道吸收良好,4小时后达血药峰浓度, 持续时间长,血消除半衰期(t1/2?)为30小时左右。血浆蛋白 结合率为85~90%,本品口服后可广泛分布自组织体液中, 也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在血(8.7%~16.34%)和尿中 (37.8%~48.4%)的乙酰化率均较低,且在尿中的溶解度较 大,因而不易引起结晶尿和血尿。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和皮肤软 组织感染。 |
用法用量 | 成人口服:首剂1g,以后一次0.5g,一日1次;2个月 以上小儿一日15mg/kg, 首剂加倍。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 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 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 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 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 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 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 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 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 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 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由于本品在尿中溶解度较高(游离型和乙 酰化物),故结晶尿与血尿少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 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 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 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 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 药。 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 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 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即 应立即停药。 |
禁忌症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由于本品阻止叶酸的代谢,加重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 者叶酸盐的缺乏,所以该病患者禁用本品。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4.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 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 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磺胺药的全身应 用。 3.肾脏损害。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量宜同服碳酸 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 患者不宜应用本品。 4.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 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G-6PD、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1.本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 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 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本品在G-6PD 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 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 |
儿童用药 |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 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 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 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 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
老年患者用药 |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 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 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 弊后决定。 |
药物相互作用 |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 泄增多。 2.不能与PABA合用,因PABA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 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 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 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 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 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 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 发生的毒性反应。 5.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 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与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 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 肝功能。 8.与光敏感药物合用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 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 尿的危险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 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 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 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 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
药物过量 | 磺胺血浓度不应超过200μg/ml,超过此浓度,不良反 应发生率增高,毒性增强。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包装 | |
有效期 |
主要成分 | |||||||||
通用名 | 磺胺对甲氧嘧啶 | ||||||||
化学名 | N-(5-甲氧基-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 | ||||||||
拼音名 | HUANG'AN DUIJIAYANG MIDING | ||||||||
英文名: | SULFAMETHOXYDIAZINE | ||||||||
CAS No. | 651-06-9 | ||||||||
结构式 | |||||||||
分子式 | C11H12N4O3S | ||||||||
分子量 | 280.31 | ||||||||
规 格 | 0.5g |
相关说明书 |
磺胺对甲氧嘧啶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