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悍烈超川鸟,辛热毒大均似虎。
飞乌触堕走兽僵,散寒止痛慎配伍。
准确适度生乌力,制过乌头自安抚。
鸟用冷字夏用痰,半乌善相相反处。
【毒药毒性】
《本草崇原》云:草乌之毒,甚于川乌。盖川乌由人力种植,到时则采;草乌乃野生地上,故其气尤为勇悍。
《魏书》云:“远东塞外,秋收乌头为毒药,射禽兽。”
《续汉五行书》载:“西国生独白草,煎为药,敷箭射人即死。”
李时珍云:“飞鸟触之堕,走兽遇之僵。”
日本白井光太郎士是《头注本草纲目》的作者,因乌头碱中毒身亡。
《本草纲目》云:吾蕲郝知府,自负知医,因病癣痹,服草乌头、木鳖子,药过多,甫入腹,而麻痹,遂之不救。可不慎乎?
《左传》记:骊姬置堇于阁。韦昭注:“堇,乌头也。”骊姬置毒事,谓公祭之地,地偾与犬,犬毙;与小妾,小妾亦毙。
汉代霍显使医淳于衍,以乌头毒皇后,皇后说“我头岑岑也”。即乌头毒之反映。
“半蒌贝蔹及次乌”是中药“十八反”中一语,但配伍得当,各有其用,真是“大象相求,而非两仇不共,实则不仇则友,乃是联袂同俦,相偕助效。”诸如《金匮要略》中的赤丸附子粳米汤,《千金翼方》中的白术茯苓汤、姜椒汤、半夏汤,《张氏医通》中的冷孝丸,《和剂局方》青州白子丸、如圣饼子、如神止泻丸、龙母丹、骨碎补丸,《证治准绳》中的白附饮,《普济本事方》中的星附散、定风饼子,《传信适用方》中的乌蛇丸,《幼幼新书》中的润体丸,《世医传效方》中的乌龙丸、夺命散、乌喙丸,《经验方》中的撩痰散等,均是乌头与半夏同用。川乌、草乌与半夏同用,治疗破伤风,效果比王一真散好。
药物之相须、相使、相恶、相反,出自北齐尚书会西阳王徐之才的《药对》,后世多引为据。但《伤寒论》、《金匮要略》、《千金方》诸书,对相畏、相反者颇多并用,并不胶执于时,袭之因陋,正所谓“畏者如将之畏帅,勇往直前,不敢退却;反者彼此相忌,纯各立其功。”
毒有毒的用处,关键在于辨证准确,用量适度。清代杨时泰云:“草乌之类,洵为至毒之药,先圣用毒药以去病,盖期于得当也。如草乌辈用之,必须陈寒瘸冷,是以相当。”近代杨华亭云:“冷我中医,乃去其元素,取其糟糠,反谓之去毒精制,诚大惑莫解也。盖乌头虽毒极,而人药主治之功能,则为诸药所莫及。”《医林》云:“此药乃医家重要之剂,其效尤为他药所不能及。”近代张泽生善用乌头治痛风,“凡见骨节疼痛,屈伸不利,局部不肿或肿而不红,畏寒,舌苔白腻,脉象沉紧,皆为陈寒痼冷之证,非大温则不化。用之得法,收功甚捷,亦少见中毒发生”。
乌头性温,用在一个“冷”字,冷痰、冷痹、冷风、冷癖、冷气及偏寒冷虚证均可;半夏性燥,用在一个“痰”字,风痰、寒痰、湿痰、食痰、冷痰相宜。乌头、半夏二者合用,辛开燥降,适于冷痰、风痰、冷痹、逆痹冷气、胃冷的呕吐、瘫缓风冷,结痰饮潞、风痰冷气、痰饮冷虚、大风冷痰、痰厥头风及如人血风、虚冷、胸中痰满、冷气不下等。但必皆配鲜姜,且乌头、半夏增重,姜也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