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等4家单位申报的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申报的鸡球虫三价活疫苗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
备注 |
监测期 |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Clone 9株)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畜牧科学院兽医研究所(新疆畜牧科学院动物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
二类 |
(2015)新兽药证字59号 |
注册 |
4年 |
鸡球虫三价活疫苗 |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二类 |
(2005)新兽药证字7号 |
变更注册:变更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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